发布日期:2016-07-26 17:24:5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局统一安排,2016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原“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尾款拨付现已开展,现就有关请款申请要求通知如下:
1、尾款申请提交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8月1日
2、请款材料:
1)2016年创新基金请款申请表及附件(附件内容见“请款文件及请款填写说明附企业清单”);
2)项目拨款电子信息表。
3、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并仔细填写“请款文件及请款填写说明附企业清单”;
2)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通知书;
3)再三强调“开户银行必须为基本户,开户银行与银行帐号请刻条章后盖在请款申请表上;银行行号为7位数字的同城清算号,非7位的银行行号均不对)”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阳洋 88405315-608 88407491-608 88407751-608
附件1:请款文件及请款填写说明附企业清单
附件2:项目拨款信息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