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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2 来源: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瞪羚企业群体数质量,按照《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5—2027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西安市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依法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3.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认定条件

1.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成立15年以内的居民企业。

2.近三年内认定或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3.有稳定的研发人员队伍,具备不少于1个一类知识产权,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服务)。

除符合上述3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近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最近一年正增长,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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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或近3年研发投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

(三)认定材料

1.《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近4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线上申报登录“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使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账号,在系统的认定工作管理——认定工作申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后申报相应的认定(没有账号请查看系统首页的“帮助中心”注册账号)。“项目负责人(个人)”提交后先由“申报单位(法人)”审核,再经认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认定进度显示“材料受理”时,“项目负责人(个人)”下载认定申报书提交纸质材料。

(二)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协同做好企业的申报指导服务,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三)市科技局组织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专家评审。

(四)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印发认定文件。

三、受理时间

系统填报:2025年12月19日前

纸质材料:2025年12月26日前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601室。

联系电话:88405315 67096643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前熟悉西安市科技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按要求注册单位项目管理员及申报人账号。

(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申请认定组织工作。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日